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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构建符合专业学位培养特点的课程体系,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8]130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构建体系、提高能力。通过案例建设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带动教学方法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二、建设内容
(一)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含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程及工程伦理课)。
(二)案例库负责人即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相关行业部门有密切联系,并有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三)每门课程建设一个案例库,一个案例库中至少应有10个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5个。案例应结合社会热点问题,或所在专业领域内重点问题、前沿问题、代表性问题。
三、建设要求
(一)所建设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能够在日常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相近专业范围内共享。
(二)案例应能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
(三)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案例的知识产权归天津科技大学及编写者。
四、组织申报
(一)以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由学院进行推荐,一个领域(或类别)不得超过2个案例库。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通过评审的课程案例库经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本年度拟立项建设15-2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
(三)已入选全国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案例库建设立项的案例,本次不予推荐立项。
五、经费安排
案例库建设周期为一年,资助经费1-2万元/项,获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我校十三五综合投资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
1.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联合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建立了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各学院专业学位课程任课教师可登陆网址http://ccc.chinadegrees.com.cn注册为案例中心教师会员,查阅相关教学案例。
2.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的统筹规划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并建立本学院案例库规划建设相关管理办法,提交案例库申报书的同时,提交学院案例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3. 如申请者不能按时结题,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研究生教育相关研究课题。
七、时间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201875日前,将本学院通过审核的立项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12)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2018710日左右,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60600278/60600128
邮箱:liangzs@t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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