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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4-08 | 作者: |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关于评选“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和“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现我校依据相关要求对推荐“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由“中心”发起,每年评选一次,此次评选针对2019年“智慧教学试点项目”以及“智慧教学之星”展开。
二、“智慧教学之星”的基本条件
1. 在研究生教学中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2. 在校内外积极推广新型教学理念和智慧教学工具;
3. 积极进行智慧教学相关学习。
三、申报程序
1. 请各学院在4月20日前,精心组织拟推荐在智慧教学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的老师,填写附件《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纸质版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liangzs@tust.edu.cn。
2. 教师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不得再次参评研究生院相关奖项、立项等所有申报工作。
四、材料审核及评审
1. 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由研究生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3. 经“中心”评审通过并公示后,最终可获得“智慧教学之星”荣誉证书。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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