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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4-1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学位论文选题开题: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硕博连读) (二)中期考核: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2021级硕博连读研究生(阶段性研究报告) 本年度应参加培养环节考核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请根据学籍异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提。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调研学科发展情况,结合本人的科研方向和任务,确定研究课题及范围。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和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做出科学论证。论文工作期间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汇报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外文资料占1/3以上。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开题报告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应在30篇以上,外文资料占1/3以上。开题报告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 (二)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科研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重点考察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情况。中期考核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关键培养环节的考核筛查作用,做好分流与淘汰。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考核组织流程,切实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做好工作组织与指导,进一步增强考核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组织流程、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等应形成文本,提前向导师和研究生公布。 (二)导师指导 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报告,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或《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附件3)。 (三)答辩评审 1.研究生应以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报告。答辩评审组成员5-7人,博士研究生答辩评审组成员应由本学科教授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应有校外专家参与;硕士研究生答辩评审组成员应由本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硕士生导师组成,鼓励聘请校外或企业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2.答辩报告会可采用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确定后,填报《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安排》(附件4),提前1周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安排督导对报告会组织和开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未提交报告会安排的,视为没有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考核结果 1.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开题报告通过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信息,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3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再次不通过者,由学院按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分流淘汰处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2.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以评审组成员给定的平均成绩计,分为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75分(不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视为考核通过。中期考核通过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中期考核信息,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3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考核,再次不通过者,由学院按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分流淘汰处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五)相关要求 1.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论文题目的,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同时填写《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应根据其研究内容和论文题目调整变更程度,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2.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由学院出具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3.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过程应向全学院师生公开进行,鼓励相关、相近专业导师和研究生参加。 4.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可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也可由各学科(领域)或课题组自行组织进行。学科(领域)或课题组自行组织的,各学院应组织督导或专家对其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5.本年度组织开展研究生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的过程性材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等应做好归档,以备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9月30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已申请2022年度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应在硕博连读认定前完成中期考核或开题报告。 (二)请各学院掌握本年度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开展进度,并做好登记和汇总。请于10月31日前提交所有应参加考核研究生名单以及考核结果,提交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研究生和考核未通过研究生的处理意见,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情况,核查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填报情况,分析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请在工作邮箱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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