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正文


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作者: | 阅读次数: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种把关形式。它有助于研究生做好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助于研究生较好地了解课题中应注意处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助于加强本学科的学术交流。为了保证和促进研究生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题的原则
1.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硕士研究生的选题应对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博士研究生的选题应站在学科发展前沿,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用价值,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造性的学术成果。 
2.要充分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自身的基础,以利于发挥导师专长和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充分考虑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以及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创造性成果的可能性。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2.本课题研究领域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3.本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4.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设想; 
5.本课题预期达到的目标,对于博士生应指出创新点; 
6.论文工作量与经费的来源; 
7.本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8.参考文献。 
三、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进行,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组成57人的评审小组。 
2.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3.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对未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在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做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通过后,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2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 
5.开题报告完成后,经导师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电子版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版由学院保管,待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放入答辩材料里。
四、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开题报告字数为5000字左右,用A4复印纸小四号宋体打印。博士生的参考文献应为50篇以上,硕士生的参考文献应为3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 
开题报告前,应向全院研究生公开发布相关安排并向研究生院备案,鼓励各年级各专业研究生积极参与。

 
 

版权所有: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我们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邮编:300457
网站设计与技术支持:天津科技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