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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研究生选题、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3-28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提,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调研学科发展情况,结合本人的科研方向和任务,确定研究课题及范围。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和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做出科学论证。论文工作期间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汇报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外文资料占1/3以上。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开题报告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应在30篇以上,外文资料占1/3以上。开题报告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
(二)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科研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重点考察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情况。中期考核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研究生选题、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各学院要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各考核环节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其筛选作用,加大分流与淘汰力度。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报告,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或《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附件2);
(三)各学院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评审组,评审组成员5-7人,组织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会或中期考核报告会,确定报告会时间、地点后,填报《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安排》(附件3),提前1周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安排督导对报告会组织和开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开题报告通过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信息,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3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再次不通过者,由学院出具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论文题目的,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同时填写《2019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根据研究内容和论文题目调整变更程度,视情况组织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六)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以评审组成员给定的平均成绩计,分为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75分(不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视为考核通过。中期考核通过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中期考核信息,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1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考核,再次不通过者,由学院出具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因故未按时参加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由学院出具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过程应向全学院师生公开进行,鼓励相关、相近专业导师和研究生参加。
四、时间安排
(一)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已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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