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2021年硕博连读报名的通知发布日期:2020-11-30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津科大发[2019]41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将启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类型: 1. “1+4”硕博连读,针对2020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1年,博士阶段4年。 2. “2+3”硕博连读,针对2019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3年。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 仅限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在本科或硕士阶段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 4.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良好。 5. 申请“1+4”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需获得我校二等及以上新生学业奖学金。 6. 所学硕士专业与申请的博士专业原则上应为同一一级学科。跨一级学科申报时,需经申请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并将表格提交至学院。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由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5名专家组成),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3. 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天津科技大学申请硕博连读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四、招录名额 每位博士生导师拟招收硕博连读人数参照《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要求 1. 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发生未按照要求如期报到、中途退学或未完成学业等情况,该博士生导师两年内不能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 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硕博连读申请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博士研究生学籍。 3. 其他具体要求及内容请参照附件3。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申请硕博连读名单汇总表 附件3: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实施管理办法(修订)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0日
|
版权所有: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我们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邮编:300457
网站设计与技术支持:天津科技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