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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课单位:

现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具体情况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公共课排课

研究生公共课程(政治、外语、数学)已经初步排定,具体见附件1,请各学院按“分班范围”筛选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所在班级,并核查排课是否冲突。研究生公共课开课信息说明见工作邮箱。

二、专业课排课

专业课排课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一般情况下博士研究生课程第一学期全部开课;硕士研究生课程第一学期开课课程应以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学位课为主,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适当安排部分专业选修课程。非全日制和同等学力研究生课程根据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单独开课以及开课课程。

三、排课注意事项

1.排课学期校历见附件2,1-18周为教学周、19周为考试周。2023级研究生新生预计将于9月3日到校报到(第一周周日)。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周预计会安排开学典礼、入学教育、体检等事项,请适当安排开课周。

2.拟单独开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研究生专业课程或留学生课程,均需在研究生系统排课、添加上课名单、录入成绩。

3.需要安排在机房等特殊场所的课程,请提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3表格。

4.请提醒任课老师,研究生所有课程的上课安排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课表或研究生院发布的最终课表为准。

5.有不及格成绩需重修的研究生请在系统中“重缓补考申请”模块申请课程重修。未修满学分需要补修课程的研究生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补修课程信息。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相关附件请在工作邮箱下载。


研究生院教务科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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