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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7-07 | 作者:崔妍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19〕15号)和《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组织我校研究生申报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三、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项目经费1万元/项、硕士项目经费0.5万元/项。 校级推荐资助名额以各学院在校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总数为基础,每年根据学科发展情况、上一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动态调整,调整方案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2019年我校拟推荐资助项目数为博士11项,硕士30项。 各学院推荐资助名额分配如下: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参照分配名额(等于或少于分配名额)择优确定学院推荐资助项目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资助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定后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确认。校级推荐资助项目通过审核确认后,由市教委一并发文公布,纳入市教委统一管理。 五、申报材料 1. 申请者须填写《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 2. 各学院评审、公示后确定学院推荐资助项目名单,填写《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2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0600280 电子邮箱:yjsy@tust.edu.cn 附件:1.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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