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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4号)和《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组织我校研究生申报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研”字,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聚焦基础学科、前沿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期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三、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项目经费不低于1万元/项、硕士项目不低于经费0.5万元/项。一般项目与其他专项不得同时申报。

一般项目为限额申报,根据市教委下发名额,2022年我校可推荐申报项目数为博士10项,硕士30项。推荐项目获得市教委立项后,项目由学校资助项目经费的50%,学院资助项目经费的50%;基础学科和社科类由学校100%资助。各学院必须按照标准给予足额经费保障,研究生院将对立项的项目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学院一般项目可推荐名额以各学院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总数为基础,每年根据学科发展情况、上一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动态调整。2022年各学院可推荐申报一般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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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按照市教委下发名额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定。市教委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确定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经公示批准后列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计划。

(五)对于通过学校专家评审但未获得学校推荐的学院推荐项目及未获得市教委立项的学校推荐项目,可获得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不再给予校级经费支持。

五、申报办法

1.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通过“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113.8.155,点击平台登陆界面左下角“操作指南”查看详细操作流程。平台自2022年11月25日开始开放申报端口。申请者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在线填报项目信息。网络申报截至日期为12月23日。申请者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在线填报项目信息,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3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学校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可通过平台下载并打印。

2.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项目按照推荐优先程度排序并填写《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通过平台下载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打包于2022年12月19日发送至guojing@tust.edu.cn,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两校区研究生院办公室:河西校区主楼C区303,滨海校区言泉楼203。

六、其它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3),各学院应根据往年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者,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及《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各学院要根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对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0600280 60602996

电子邮箱:guojing@tust.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 附件2: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管理办法.pdf
  • 附件3: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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