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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招聘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劳动育人功能,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津科大发〔2016〕7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各单位所需岗位中实施薪酬岗位和志愿服务岗位并行模式,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岗位数,现决定根据不同岗位类别,由各聘用单位组织双选招聘工作,招聘对象为2022级、2021级、2020级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助”招聘岗位每学年动态调整,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按照核定后的岗位及数量进行招聘,不得在没有岗位的情况下实施招聘。

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具体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填写《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在3月2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岗位联系人邮箱。

二、各招聘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及初选,并通知入围的申请人参加本单位的招聘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各申请人复试时将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或电子版)交至相关设岗部门。

三、复试完毕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后,设岗部门与录用的研究生签订《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协议书》(附件3)。薪酬类岗位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60小时,设岗单位按月报送考勤研究生院核实后按月发放工作薪酬;志愿服务类岗位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60小时,设岗单位按月报送考勤研究生院核实后在全国志愿者服务系统认定志愿服务时长。

各设岗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复试工作,做好复试相关记录,复试记录档案需留存备查。

四、志愿服务岗位作为研究生劳动育人的有力抓手,为研究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岗位,体现了研究生层次的学术研究价值,也将并对其自身的学术研究有极大帮助,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将内容通知到全体研究生,并提醒学生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申请。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特别关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指导其合理选择相关工作岗位,提醒其按时参加双选招聘工作;用人单位应优先录用建档立卡、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经济困难研究生,在解决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同时帮助研究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经济困难。

六、各单位需扫码在线填写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招聘情况汇总表(设置多个岗位的需多次扫码填写),并整理选聘学生的申请材料(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1份,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协议书3份,每人一套)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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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实际需要一个岗位聘用多名研究生的,请如实填写所有聘用人员信息并提交其相应的工作协议书及岗位申请表,后期报送考勤按照每人的工作时长如实报送,多人共用一个岗位总工作时长不得超过用工时长上限。严禁多人共用一岗,考勤报送一人后私下交接岗位津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9日下午5:00

提交地址:滨海校区言泉楼203室、河西校区主楼C区303室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0602058,60602909


附件:

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招聘岗位信息统计表

2. 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

3. 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协议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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