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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 作者: | 阅读次数: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未脱贫家庭);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具体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受理阶段

9月15日至9月28日,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登录“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系统”(http://butie.cnthr.com/)进行个人申报,具体方法见《系统用户手册》(附件4),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下载并打印系统中生成的《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手写签字,六项申请支撑材料(附件1)一并报送给学院。

(二)学院申请受理阶段

9月29日至10月7日,各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材料上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包括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总结,《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六项分类汇总申报表》(附件2),《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学生申请支撑材料,公示网站截图。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学校审核、公示

10月8日至16日,学校将对各学院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报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阶段

10月17-20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五)补贴拨付阶段

中天人力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严格申报程序、材料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填报完整准确,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抽查检查。研究生院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22-60602996,并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三)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多形式召开宣讲会,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四)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我校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帮扶,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附件1:六类人员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支撑材料

附件2:《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六项分类汇总申报表》

附件3:《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4:《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系统用户手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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