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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2020级研究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0-10-2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培养学院: 根据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要求和安排,为了解2020级研究生入学后心理健康状况,指导研究生化解心理危机、更好地适应研究生生活,即日起对2020级研究生开展心理测评及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心理测评 10月20日-30日,对2020级研究生做到全覆盖测评。为确保测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学生以班级或专业等形式在安静的环境下集中进行测评,并将具体组织方案填写附件1,于10月30日下班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zhengke@tust.edu.cn。学生需通过手机扫二维码的方式,登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填写测量问卷,具体操作步骤和说明请见附件2。 二、开展约谈 10月31日-11月中旬,研工部将测量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导师,并开展相关约谈工作,并填写记录表和汇总表(附件3)。 三、总结与干预 11月中旬-12月初,各学院对约谈结果进行总结,对相关学生进行分类干预。 四、工作要求 1.对一级心理问题的学生,学院应高度重视并逐个约谈。对二级心理问题的学生,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重点排查。约谈与排查过程做好工作记录。 2.各学院应统筹安排此项工作,根据实际开展约谈工作,并结合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后续相关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1:2020级研究生心理筛查工作方案 附件2: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手机版操作说明 附件3:心理约谈资料 (相关附件请在工作邮箱中下载)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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