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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9-05 | 作者: | 阅读次数: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本科或硕士期间曾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统一时间安排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2年9月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受理阶段 9月5日至9月14日,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登录“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方法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下载并打印系统中生成的《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手写签字,六项申请支撑材料(附件1)一并报送给学院。 (二)学院申请受理阶段 9月15日至9月22日,各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材料上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包括以下几项报送材料。 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总结; 2.《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六项分类汇总申报表》(附件2); 3.《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 4.学生申请支撑材料; 5.公示网站截图。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第1、2、3、5项内容需学院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所有材料应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交至研工部,电子版发至sizhengke@tust.edu.cn。 (三)学校审核、公示 9月23日至10月8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会同研工部、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情况报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阶段 10月9日至15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整理汇总材料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五)补贴拨付阶段 中天人力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四、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学院要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严格申报程序、材料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填报完整准确,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抽查检查。研究生院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22-60602996,并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若有虚报冒领或重复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同时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给予处分。 (三)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政策宣讲等多种线上或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同时,要求每位2023届毕业生签署《2023年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告知书》(附件5),学院留存归档。 (四)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联系人:蔡铎,60602996。 附件1-5 在工作邮箱下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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