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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doc发布日期:2020-12-09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1届毕业研究生将于近期开始陆续离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诚信教育会 通过会议、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开展贷款业务知识宣传,协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和贷款银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诚信还贷知识教育,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提前还款,确保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出现违约欠款行为。 二、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并签字确认《天津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和《天津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中内容极其重要,务必请毕业生仔细阅读,并在承诺人处签字,将回执收回,在学院做好留存。(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均需填写) 三、组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开展毕业确认工作 1.校园地贷款学生 2021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包括1月毕业和6月毕业的所有学生)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农行银行卡、个人手章和本人手机到天津农行长青支行进行离校前的还款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提醒学生务必牢记银行给出的个人还款计划,确认本人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毕业后按照还款计划约定及时还款。 离校前有能力提前还款的学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合同约定农行卡、个人手章等材料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后向学院提交还款凭证复印件,学院做好登记及材料留存。 银行要求未还清贷款的学生,需将其还款承诺书放入学生档案。 2.生源地贷款学生 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请于12月18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并在系统确认时注意查询个人的还款时间及金额,确保后期按时足额还款。具体操作流程为: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用学生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如果忘记用户名及密码,请按以下方式找回:1)按找回密码的操作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2)与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联系,或致电国开行服务热线:010-88309963、010-88309834; (2)学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左边栏“个人信息变更”,核对并完善最新的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完善后,选择“毕业确认申请”,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最下端的“申请”,完成网上申请。 (4)如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先完善个人信息,暂不办理“毕业确认”,并在附件4中备注。待收到(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直接按程序向当地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展期,否则一旦毕业申请被确认,将不能再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利息将由学生自己承担本息。 (5)如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涉及到学籍异动,可先完善个人信息,通知学生本人及时向当地生源地资助中心咨询是否办理“毕业确认”,按照当地资助中心要求办理,并在附件4中备注学籍异动情况和是否办理“毕业确认”。 (6)完成网上申请的同学,请及时关注本人的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在确认审核通过后,自行在还款系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在表上指定位置签字、按手印,最后交回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毕业确认表完整存档,单独成盒,妥善保管备查。学生交回《毕业确认表》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四、做好2021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 为确保贷款毕业生离校后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组织填写《2021届贷款毕业生联系表(研究生)》,于12月18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uiyan@tust.edu.cn。 附件1: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附件3:2021届贷款研究生毕业还款确认汇总表 附件4:2021届贷款毕业生联系表(研究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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