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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下发文件精神及我校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资格请见《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2.学业奖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设立,在2014级研究生中全面开始实施。因此,今年评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2021级)和学业奖学金(2019级、2020级)中,在2014年之前录取的研究生中以公费方式报到入学的研究生不具参评资格,以自费方式报到入学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新生学业奖学金:

(1)2021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未入学的研究生具有相同参评资格。少民骨干计划预科生来我校报到当年参加评选新生学业奖学金。

(2)学校对于国家亟需的少民骨干计划新生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同等条件下未能评奖获奖的少民骨干计划新生,依申请硕士生可以获得三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可以获得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3)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4)前期保留学籍今年返回报到的研究生,均已在录取当年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不再列入参评范围,其奖学金与今年评选的研究生一并发放。

(二)名额及金额分配原则:

计算方法:

1.新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包括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研究生两部分。

(1)首先根据符合参评范围的硕士生总数,对应获奖等级的奖励比例,计算各等级总分配名额;

(2)已认定的推免研究生获奖名额单独计算,剔除推免生人数后计算获得各等级统考研究生名额;

(3)各等级统考研究生名额,对应各学院统考硕士生数(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在全部统考硕士生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生名额额外拨付给各学院。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硕士):各学院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按照各学院符合参评范围的硕士生人数(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对应获奖等级的奖励比例,计算而得。

3.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博士):各学院博士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均按照各学院符合参评范围的博士生人数,对应获奖等级的奖励比例,计算而得。

非自主确定奖励原则单位: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确定的名额进行足额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及推免研究生拟获奖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自主确定奖励原则单位:

在以上计算方法应获奖名额的基础上核算本单位应获奖励金额,按照金额总数下拨各单位,具体下拨金额总数见附件3,推免研究生拟获奖名单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出台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在遵循学校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具体程序包括:

1.研究生申请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包括推免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依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和标准》(附件5)、《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部分评审计分标准》(附件6)或学院评审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在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后,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校级评定。

3.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束后,所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要求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于11月3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下述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需提交拟获奖学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主任委员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公章)、《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经办人签字、学院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需提交拟获奖学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主任委员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公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经办人签字、学院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填写各类申报表格时,请不要更改表格样式,按照填写说明(附件9)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两校区研究生院办公室:

滨海校区:西院言泉楼203室,河西校区:主楼C区303室

电子版发至邮箱:cuiyan@tust.edu.cn。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0602058、60602909  

附件:

1.2021年非自主确定奖励原则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2.2021年录取推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3.2021年自主确定奖励原则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分配方案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和标准

6.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部分评审计分标准

7.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8.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0.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 附件(非自主确定学院).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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