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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资助育人,落实《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津科大发〔2016〕72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工作。

根据学校一院一地办学工作实际,严格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科学设置和执行督查,研工部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重新申请设置工作,各用人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岗位,并接受学校资助规范化督查,做到真正资助育人。

一、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教学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5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仅限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单位设置岗位):

1.理学院: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课程;

2.机械学院:机械制图课程;

3.化工学院:化工原理课程;

4.人工智能学院:C语言;

(三)岗位职责内容:

1.辅助任课教师讲好习题课、答疑课;

2.课下组织学生进行辅导答疑,重点帮助和督促学习困难学生;

3.辅助教师完成一定量的作业批改任务,汇总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并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4.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二、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实验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4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校、院两级基础实验平台或校管公共平台管理单位;

(三)岗位职责内容:

1.正确使用与岗位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实验室或大型实验室的一部分或一组实验装置的教学准备工作,完成一般性实验的准备工作;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一般性的实验指导任务,完成一定的实验辅助教学工作量。

三、有关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9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各学院、各部门;

(三)岗位职责内容:

按学校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协助做好日常办公、管理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管理工作,做好所在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如需设岗聘用助教、助管研究生,请仔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按照细则文件规定及本通知前述基本要求,扫描在线表格二维码认真填写,并于9月16日前线上提交。

1、研究生助管任务书填写请扫描



 

2、研究生助教(教学类)任务书填写请扫描



 

3、研究生助教(实验类)任务书填写请扫描




 

      五、各学院、各部门在填写上述《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职责任务书》时,请务必详细描述并清晰填写所需要申请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信息,以便相关管理部门最终审批。

六、助教、助管岗位获得审批后,将由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全体研究生中组织开展聘用等相关工作。

七、本次设岗时间段: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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