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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7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劳动育人功能,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我校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岗位管理模式:根据学校一院一地办学工作实际,在各单位所需岗位中实施薪酬岗位和志愿服务岗位并行模式,薪酬岗位工资标准为助教岗20元/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60小时,助管岗12元/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60小时;志愿服务岗位每岗位月工作时长不超过80小时,给予上岗研究生认定志愿者服务工作时长。

为严格规范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科学设置和执行督查,研工部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重新申请设置工作,各用人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岗位,并接受学校资助规范化督查,形成劳动育人和资助育人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教学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4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仅限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单位设置岗位):

1.理学院: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课程;

2.机械学院:机械制图课程;

3.化工学院:化工原理课程;

4.人工智能学院:C语言;

(三)岗位职责内容:

1.辅助任课教师讲好习题课、答疑课;

2.课下组织学生进行辅导答疑,重点帮助和督促学习困难学生;

3.辅助教师完成一定量的作业批改任务,汇总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并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4.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二、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实验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1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校、院两级基础实验平台或校管公共平台管理单位;

(三)岗位职责内容:

1.正确使用与岗位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实验室或大型实验室的一部分或一组实验装置的教学准备工作,完成一般性实验的准备工作;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一般性的实验指导任务,完成一定的实验辅助教学工作量。

三、有关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5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各学院、各部门;

(三)岗位职责内容:

按学校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协助做好日常办公、管理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管理工作,做好所在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及各相关学院、部门的工作实际,各单位认真研究岗位设置的必要性,确需设岗聘用助教、助管研究生的,请仔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三助岗位设置、招聘及后期考勤报送相关工作,扫描《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设置需求统计》小程序码或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WGZ1TnR3S0tTZlF3在线填写需求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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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院、各部门需在线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职责任务书》,填写时务必详细、清晰描述所需要申请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信息,以便相关管理部门最终审批,任务书填写请扫描相应小程序码或点击相应链接,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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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助教、助管岗位获得审批后,将由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全体研究生中组织开展聘用等相关工作,实际用工过程中务必做好岗位考勤、用工考核、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4.本次设岗时间段: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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