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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修订通讯地址等信息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4-27 | 作者: | 阅读次数:
为确保2019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的寄送工作有序进行,凡通过研招网确认拟录取通知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考生和本校录取的推免考生须于2019年4月2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yz.tust.edu.cn/)修订个人信息。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考生不予修改,对于统考考生及外校推免生,我校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材料,本校推免生视为在本科就读学院所在校区自取。 填报完善个人信息注意事项: 1.选择邮寄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yz.tust.edu.cn/,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后点击左上角“拟录取信息查询”栏,调档函邮寄地址处默认为报名时所填信息,考生仅需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是否正确(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等信息无需处理)。如无需修改直接点击提交即可,如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有变更请点击修改,更新后保存并提交;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默认为“邮寄”,点击修改通讯地址,内容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移动电话,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按钮并确认即可。 2.来校自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一律选择“自取”,点击修改通讯地址,统一将地址填写为“滨海校区自取”或“河西校区自取”,分别代表“在我校滨海校区研究生院领取”和“在我校河西校区研究生院领取”。领取安排另见本网站公告。 3.填写通讯地址时,家庭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区县-街道/村镇-门牌号/房号”的顺序填写;单位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单位地址-单位名称-部门/学院-科室/班级”的顺序填写。 4.邮政编码务必准确,不可空置。 5.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将一并邮寄,接收人默认为学生本人,需要他人代收的,请在通讯地址后加写“XX人代本人(拟录取考生姓名)收”。 6.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拟录取考生本人手机号。 7.为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寄送,请详细填写地址信息,请勿填写“某地段附近、某路与某路交口、某宿舍楼”等模糊地址。 8.5月15日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通讯地址申请,请审慎填写个人信息。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请于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研究生院招生电话:022-60600124/60600279。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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