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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5月研究生证补办、乘车优惠卡充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证和乘车优惠卡的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集中补办研究生证和乘车优惠卡充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研究生证

学生确有正当原因需补办研究生证的,本人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证补发(更改)申请表》(见附件1),经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领取新的研究生证。学生应在新研究生证上贴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填写相关信息,学院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二、研究生证(乘车优惠卡)充磁

在校研究生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由负责人收齐需要充磁的研究生证,以学号顺序排列打捆,按要求到研究生院集中办理。

2019届毕业研究生按照规定由学院办理乘车优惠证明(见附件2),享受最后一次返回家乡的乘车优惠,研究生证不予充磁,应在离校时交回学院,按作废处理。办理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三、相关信息变更

(一)学生若因休学等原因延长学制时,应根据学籍异动情况变更学生证有效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证补发(更改)申请表》,学院审核后,与填写好“学籍信息变更登记”的研究生证一并交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二)学生在学期间如因家庭地址变更,涉及乘车区间变更时,需由其家长提供工作或户籍相关变更证明,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证补发(更改)申请表》,学院审核后,与填写好“乘车区间变更登记”的研究生证一并交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在学期间仅限更改一次。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滨海校区5月16-17日,中院1号楼205室

河西校区5月22日,主楼C区303室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负责老师在审核办理研究生证时,要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将按我校学生证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

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证补发(更改)申请表

2.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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