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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导师岗位选聘工作,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聘的意见》(津科大发〔2017〕110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按照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经制定的导师选聘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好导师入口关,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可提前谋划,做好部署。现将报送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学院2020年度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二)分委会决议
     二、报送说明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聘的意见》(津科大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注意:1. 对于在该文件实施前(2017年7月前)获得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保留三年研究生招生资格(至2020年结束),需重新选聘上岗,选聘成功的获得2021-2023年招生资格;
2. 文件实施后(2017年7月后)选聘上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只具有三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三年后重新参加选聘方可获得新一轮招收研究生的资格。
3. 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选聘(选聘成功的获得2020-2022年招生资格)。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汇总表和分委会决议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顾老师
     邮  箱:guyuan@tust.edu.cn


附件:1学院2020年度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2分委会决议(模板)

 


相关附件:
  • 附件1:学院2020年度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 附件2:分委会决议(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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