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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津教基字〔2022〕8号文件《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校将评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研究生获得者6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在册研究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人数

每人3000元,共计6人。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工作及审核程序

1.学院接到通知后向学生广泛宣传并布置申报事宜;

2.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申报,原则上每学院可申报1名学生,申报学生需提交《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请填写详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质版),其他可以体现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6日16:00,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sizhengke@tust.edu.cn;

3.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4.研究生院组织评委对申报者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

5.研究生院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全校范围公示;

6.公示无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材料报市教委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五、研究生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0602058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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