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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档案存档等事宜安排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10-07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学位档案存档工作是学校档案保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今年学位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研究生学位档案存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整体安排 定于今年10月-12月份,由研究生院组织,与学校综合档案室沟通,安排相应时间段至学校档案室交存当年研究生学位档案,交存之前请先在档案管理系统录入信息。 此次存档的范围为2018年1、6、10月三次授予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 二、归档材料要求 (一)归档材料包括: 1.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报告 实践计划、总结报告 3.发表论文 4.答辩申请表 5.查重报告首页 6.论文评阅书 7.修改报告 8.学位审批书 9.表决票 10.授予学位决定 11.毕业生登记表(塑料曲别针装订) 12.论文一本 (二)归档材料整理: 1.将上述前10项材料(管理文件)按以上先后顺序排序,连同封皮一起胶装,封皮统一要求为蓝色,具体格式见附件一,封皮时间统一为“二〇一八一月”。注:胶装后所有存档材料中不得有铁制订书钉、曲别针等,河西校区统一在南院清宇图文复印店(电话:18322405608)胶装,泰达校区在十公寓下设计工作室(电话:60878166)胶装,胶装费用由研究生院统一结算。 2.电子版档案录入系统部分详细说明见附件二。 3.每个学生将材料按照装订成册的管理文件、毕业生登记表、论文的顺序整理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档案馆,请提前两天与档案馆房老师沟通具体时间(电话:60600070)。 三、各学院交存档时间安排 包印 2018年10月12号 外语 2018年10月22号 经管 2018年10月23、24、25号 电信 2018年10月26号 机械 2018年10月29、30号 生物 2018年11月5、6、7、8、9号 食品 2018年11月12、13、14、15号 造纸 2018年11月16号 艺术 2018年11月19、20号 海洋 2018年11月21、22、23号 计算机 2018年11月29、30号 化工 2018年12月3、4、5、6号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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