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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及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7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津学位办201412文件(见附件一)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以本次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为契机,决定同时评选我校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91日至2013831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含专业学位论文),但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200891日至2012831日获得学位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经三名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后也可以参评
二、评选程序
(一)各有关学院根据我校下达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二)和有关要求,自评后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
(二)我校将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进行评议,通过差额分别确定市级及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名额见附件三)。
(三)专家评议通过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公示3异议,经核查属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20141223日之前,各有关学院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上交研究生
(二)20141224日前,学校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三)2014122527日,公示市级、校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同时,递交论文WORD格式及PDF格式电子版各一份。
2.每篇论文对应的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四:附件2-1、作者简况表(附件四:附件31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四:附件41份。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附件四:附件5-11份。
5.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最多5,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且科研成果中发表文章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均为本人或者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作者单位均为天津科技大学。/授学位后一年的科研成果只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对作者单位没有限制)的证明材料1套,需单独装订。有关成果要求详见附件四:附件2-1中的详细说明。
6.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科研成果评分表(附件五)1份。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1份。同时,递交论文WORD格式及PDF格式电子版各一份。
2.每篇论文对应的天津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四:附件2-2,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附件四:附件5-21份。
4.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最多2,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且科研成果中发表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均为本人或者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作者单位均为天津科技大学。)的证明材料1套,需单独装订。
5.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科研成果评分表(附件五)1份。
(三)电子版文档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文件命名为“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LW.doc”); 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文件命名为“YS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LW.doc”)。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文档,见附件2-1,文件命名为“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TJB.doc”);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文档,见附件2-2,文件命名为“YS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TJB.doc”)。
3.博士论文作者简况表(word文档,见附件3,文件命名为“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ZZDS.doc”)。
4.博士论文汇总数据库(excel格式,见附件6,文件命名为“YB_单位代码_HZSJB”)。
5.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科研成果评分表(附件五)1份。6.学院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者有关情况统计(附件六)1份。
五、有关说明
(一)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务必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二)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最多填写2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材料一律不要提供。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各学院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自负。同时,学院需根据我校《教师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及上岗资格指导意见》中分值标准,对申请者科研成果(附件五)进行统计计算(SCI分区及影响因子的查询结果需有图书馆盖章)
(三)报送的学位论文应由学院、导师及作者本人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若由此产生异议,由导师及作者自负。
(四)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毕业授学位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六)所有表中“年月”、“日期”均请用8位数字表示,如“2010年8月8日”请用“20100808”表示;
(七)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三次授予学位日期为20121014、20130328、20130628
附件:
一、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委);
二、各有关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推荐名额;
三、天津市及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四、相关表格;
五、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科研成果评分表。
六、学院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者有关情况统计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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