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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招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津科大发〔2016〕7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各单位所需岗位中实施薪酬岗位和志愿服务岗位并行模式,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定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招聘岗位数,现决定根据不同岗位类别,由各聘用单位组织双选招聘工作,招聘对象为2023、2022级、2021级级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助”招聘岗位每学年动态调整,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按照核定后的岗位类型及数量进行招聘,不得在没有岗位的情况下实施招聘。

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具体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填写相应的研究生岗位申请表(附件2),在9月17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岗位联系人邮箱。

二、各招聘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及初选,并通知入围的申请人参加本单位的招聘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各申请人复试时将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或电子版)交至相关设岗部门(部门留存备查)。

三、设岗单位在复试完毕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后,与录用研究生签订《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协议书》(附件3)。各类岗位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60小时,设岗单位按月(用工当月25-28日)报送考勤,研究生院核实后按月(用工次月15日前)为薪酬岗位学生发放工作报酬,为志愿服务岗位学生认定服务时长。设岗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复试工作,做好复试相关记录,复试记录档案需留存备查。

四、志愿服务岗位作为研究生劳动育人的有力抓手,为研究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岗位,体现了研究生层次的学术研究价值,也将对其自身的学术研究有极大帮助,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将内容通知到全体研究生,并提醒学生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申请。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指导其合理选择相关工作岗位,提醒其按时参加双选招聘工作;用人单位应优先录用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经济困难研究生,在解决本单位实际工作同时帮助研究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经济困难。

六、各设岗单位需扫码在线填写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招聘情况汇总表(设置多个岗位的需多次扫码填写),并提交选聘学生的岗位工作协议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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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因实际需要一个岗位聘用多名研究生的,请如实填写所有聘用人员信息并提交其相应的工作协议书及岗位申请表,后期报送考勤按照每人的工作时长如实报送,多人共用一个岗位总工作时长不得超过用工时长上限。严禁多人共用一岗,考勤报送一人后私下交接岗位薪酬。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2日下午5:00

纸质版提交地址:两校区研究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0602058,60602909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招聘岗位信息统计表

2. 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

3. 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协议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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