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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0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发布日期:2020-07-31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位新生: 现将我校2020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学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 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20年7月31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考生: 1.范围:通知书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且目前已在校学生。 2.领取时间:8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领取地点: 滨海校区:西校区13号楼202室 研究生院 电话:18722505055(王老师) 4.领取要求: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新生报到时间; 2. 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主要包括户籍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应携带材料、有关费用说明、助学贷款办理等内容,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办理好; 3. 有关费用缴纳请认真阅读“入学须知”中“天津科技大学2020级新生交费须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4.定向协议书。录取为少民骨干“定向”的全日制考生,按照协议要求签订定向协议书,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5. 调档函:请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请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将档案寄送到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以便审核存档;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6. 疫情防控明白纸: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关注我校研究生官方微信(“天科大研究生”,二维码见“疫情防控明白纸”),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学校最新通知将通过官方微信发布; 7.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手续的特别说明: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贷款研究生须提供生源地贷款回执(或确认函);预申请校园地贷款研究生须提供“本人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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