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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 作者: |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安排和计划下达情况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8(不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

《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tust.edu.cn/zsgz/bszs/中所列全部招生学科专业。

二、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相关信息可查阅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

三、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考生满足《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址:http://yjs.tust.edu.cn/zsgz/bszs/)中关于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考生须在博士报名期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字段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项目字段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含南疆高校教师)

五、其它

(一)被录取考生须与学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二)被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与普通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修业年限、学业奖励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事项,与其他普通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被录取考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包括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六、学校代码和联系方式

天津科技大学代码:10057

联系部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00457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言泉楼630

电话:022-60600124022-60602018

邮箱:tjkdyz@tust.edu.cn

网址:https://yjs.tust.edu.cn/zsgz/

天津科技大学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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