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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通知发布日期:2023-07-03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位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 现将我校2023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寄送及自取时间: 1.选择“邮寄”方式新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将于2023年7月4日采用邮政EMS寄出,邮寄地址以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tust.edu.cn/)修改确认版为准,请注意查收。 2.选择 “自取”方式考生:领取时间为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滨海校区领取地址为滨海西校区言泉楼楼202研究生院,河西校区领取地址为行政办公楼3楼西厅研究生院;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取的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请务必妥善保管,入学报道时须携带。 2.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主要包括户籍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应携带材料、有关费用说明、助学贷款办理等内容,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办理好相关事宜。 3.调档函:录取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将调档函提交至档案存放单位,按调档函规定时间规定形式将档案寄送到录取学院,以便审核存档;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录取方式为“定向”(录取类别码为12)的全日制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档。 4.2023级研究生交费须知: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相关费用缴纳事宜。 5.定向协议书: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照协议要求签订定向协议书,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协议要求签订定向协议书,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与研究生院取得联系: 研究生院招生邮箱(优先):tjkdyz@tust.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电话:022-60602018/60600124。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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