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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华为杯”第七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端人才,为人工智能领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华为杯”第七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及参赛作品

本届大赛主题为:AI赋能,智创未来

本届大赛将秉承“创新赋能”原则,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探索,设计有明确场景驱动的创新方案,如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海洋、智慧教育、智能医疗、智慧城市、智慧农林、社会治理、教育养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大赛赛题由开放命题、地方赛题、企业赛题组成,参赛队伍可自主选择赛题类型。开放命题分为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意两个类别,题目可自拟。技术创新类强调软硬件结合,重点考察原型系统的设计与展示;应用创意类强调重大领域场景,重点考察技术的可行性和应用落地的潜在价值。地方赛题及企业赛题相关通知另行发布。本届竞赛设国际参赛组,具体参赛方式,另行发布。

每支参赛队伍可根据兴趣及技术能力任选一个类别参赛,同一参赛队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类别。参赛作品应当遵循相关设计要求、开发指南与规范。参赛者应充分发挥创新能力,自由选择应用场景并自行获取相关数据,最终提交具有原创性并能展示其应用潜力的参赛作品。

二、参赛对象及方式

(一)参赛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已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本科生均拥有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需经研究生院审核报名参赛资格。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单位具有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抽查的权利。

(二)参赛方式

参赛形式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形式,且每人只能参加一支队伍。以团队形式参赛的队伍,每队最多不超过4人,其中在读研究生比例不低于50%,参赛队伍队长须为在读研究生,且队员分工明确。允许跨校、跨年级、跨专业组队,以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参赛单位。参赛团队和选手可申报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伍最多可申报2名指导教师。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大赛期间不得更改团队成员和排序,以及指导教师信息。

三、作品提交要求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参赛队伍须按照要求按时合规地提交参赛作品。提交的作品材料中不得体现学校、学院或导师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团队信息(名称、成员、排序以及指导教师等)以初赛报名信息为准。

(一)初赛阶段

参赛者须根据赛题作品规范提交参赛作品简介(无模板,300字以内)、项目文档(基于标准模板完成项目内容的详细阐述)、项目视频(充分展示团队成果)、其他可选辅佐材料(技术可行性、产品尽职调查报告等项目相关内容)。本次大赛鼓励原创性工作,作品的核心创意和主要开发过程须在大赛期间独立完成。

(二)决赛阶段

参赛者须通过汇报和展示的形式,全方位呈现作品开发流程、技术概要、创新要点和潜在应用价值,具体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22日

工作安排:参赛队伍须在此时间段在大赛官网进行注册报名,并接受参赛资格审核。

(二)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9月1日

工作安排:参赛队伍在截止日期前按照参赛要求网上提交参赛作品,由承办单位负责参赛作品收集统计和联系工作等。

(三)初赛评审:2025年9月2日—9月28日

工作安排:进行初赛评审,并于2025年10月上旬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四)决赛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8日—30日

工作安排: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评审。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组委会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将设一等奖(前3名设冠军、亚军、季军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奖金:冠军1名,奖金5万元;亚军1名,奖金3万元;季军1名,奖金2万元;冠亚季军之外,其他获得一等奖队伍,每队奖金0.5万元;

二等奖奖金:除获得一等奖队伍之外,其他进入总决赛并参赛队伍,每队奖金0.2万元;

三等奖名额:其他初赛前35%以内参赛队伍,颁发获奖证书。

2.华为赛题专项奖名额及奖金:共15队,合计奖金10万,分设一等奖、二等奖:

一等奖5队,每队奖金1万元;

二等奖10队,每队奖金0.5万元。

3.青岛市赛题专项奖名额及奖金:共15队,合计奖金10万,分设一等奖、二等奖:

一等奖5队,每队奖金1万元;二等奖10队,每队奖金0.5万元。

4.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5.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二)校内奖励

1.学校将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进行表彰与奖励。一般情况下,竞赛奖励按照获奖之时学校执行的研究生竞赛奖励标准发放,获奖时间以竞赛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参赛队伍所获奖励以该队所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

2.在决赛中需要出差外地参加竞赛时,根据大赛组委会的安排,研究生院将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金额以正规票据为准),出差标准参照财务处出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研究生,在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项评审时,其获奖竞赛级别按国家级竞赛级别认定。在华北赛区中获奖的研究生,在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项评审时,其获奖竞赛级别按省部级竞赛级别认定。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广大研究生跨专业、跨学科组队参赛,报名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归口管理单位。以上通知内容解释权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更多赛事信息详见大赛官网: https://cpipc.acge.org.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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