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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华北区域协作组2022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4-04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发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的作用,将工程教指委的工作延伸到所有培养单位,加强对工程类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指导,促进培养单位的工作交流研讨,工程教指委在2021年启动设立区域协作组,推动建设区域内培养单位的工作交流平台,设立了华北区域协作组。 近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华北区域协作组(以下简称华北协作组)下发关于《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申报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课题申报人应为我校正式教职员工。 2. 课题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 华北协作组鼓励华北区域组内高校与高校、高校与高水平企业联合申报重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课题聚焦当前我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成果应突出前瞻性、创新性,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重点课题题目可根据课题指南具体研究内容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能做大的改动。 2. 一般课题原则上应参照课题指南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有助于解决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一般课题题目可根据研究需要和研究内容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人可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 2. 申报人需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pdf版(项目主持人签字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liangzs@tust.edu.cn邮箱中。 四、课题管理与资助 1.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华北区域协作组秘书处召集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 2.华北区域协作组将对重点和一般课题分别给予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来自工程教指委下拨及华北区域协作组召集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北京理工大学)配套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2-3万元,对结题评审结果优秀的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资助。所有课题应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其他 1. 请具有工程类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院、承担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课题申报工作,不断分析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研究生教育理论水平。 2. 各学院积极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课题。课题申报应紧密结合申报指导思想、申报要求、课题指南。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梁珍淑 邮箱:liangzs@tust.edu.cn 附件1:华北区域协作组2022年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2年研究课题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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