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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7-05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根据《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暂行)》(附件一)和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即将进入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做好总体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研究工作特点,利用校外实践基地、校内科研平台或在线形式灵活开展。若派出至校外实践基地,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实践单位防疫要求,务必在保证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实践活动。 2.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课程学习、实际工作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科研项目开展专业实践。 3. 每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前,必须向所在学院上报《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二,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实践单位、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4.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后,需定期向校内外导师汇报实践进展,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如符合学校要求可以外出实践的,要加强管理,需每天上报健康状况,不可随意离开实践单位,严格按照实践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确需离开实践单位的,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学院报告行动轨迹。 5.每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实践环节后须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附件三,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实践单位、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作为实践考核的依据。 6. 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天津科技大学2020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附件四)报研究生院备案(只报送电子版)。 二、2022届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专业实践进入实践环节考核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需统计2022届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实践环节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定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可继续利用校外实践基地、校内科研平台或在线的形式开展专业实践教学活动。 2.毕业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实践环节,并在进行实践报告前将《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附件三)提交给导师,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每位毕业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 3. 专业实践考核可在校内或实践基地进行,无法到校的研究生可利用腾讯会议、钉钉等通讯工具进行线上答辩,采取课题组或全学院公开(公开对象由导师与学院协商决定)方式,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核小组(一般为3到5人)。每名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问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内容、实践能力、实践收获及校内外导师评语等,填写评价意见,并做出评定。 4. 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天津科技大学2022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统计表》(附件五)报研究生院备案(只报送电子版)。2020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统计表可以在明年3月15日前提交。 请将附件四和附件五电子版发送至99083376@tust.edu.cn。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安排及考核工作,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一:天津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规定 附件二: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附件三:天津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 附件四:天津科技大学2020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 附件五:天津科技大学2022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统计表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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