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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发布日期:2025-09-12 | 作者: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者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 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招生计划 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请查看《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 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含外校生),各招生专业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1. 填报志愿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
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 (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复试资格审核 各学院组织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核。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专家组成员按照本学院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各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复试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组织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选拔要求制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5. 录取 各学院报送复试考核情况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情况,拟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相关说明 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申请不予受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8. 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630室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 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 2.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 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天津科技大学 2025年9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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