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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华为杯”第三届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的通知发布日期:2020-06-0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促进集成电路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集成电路设计能力,现决定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华为杯”第三届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以下简称竞赛)。 竞赛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的一项团体性集成电路设计创意实践活动,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指导、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每年举办一届。 现将我校学生参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已确定获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大四本科生。 (二)组队方式 以参赛队为基本报名单位,每个参赛队由两至三名学生组成。每个参赛队可选指导教师一名或两名,设置队长一名。每位指导教师至多指导三个参赛队,每位参赛队员只能加入一个参赛队。 (三)报名途径 参赛团队采用预报名的形式,预报名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网上注册、报名、审核等正式报名相关工作。 有意参赛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中的预报名表,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guojing@tust.edu.cn。 预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0600282 二、赛程赛制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各参赛队需在官网上提交参赛作品。在初赛阶段,参赛队可以选择自主命题,也可以选择企业命题。对于选择企业公开命题的参赛队,其作品将由企业进行评审。企业公开命题的要求详见附件。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面向集成电路设计和半导体器件设计等方向。可以结合研究课题,提交相关的创意、创新或创业作品。 2. 参赛作品为带语音讲解的PPT和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参赛团队照片、必要的技术文档、样机照片等。创“芯”大赛不要求参赛队伍提交实物。 3. PPT是初赛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背景、设计原理、创新创意、功能/性能演示等内容,PPT必须提前录制语音讲解,并可以动画、视频等形式展示,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 参赛团队照片2张,其中全体成员(包括指导教师)合影1张,全体成员在参赛单位标志物前合影1张,单个图片大小不超过2 MB。 5. 将PPT和附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命名为“参赛单位-参赛队-作品名称”并提交至大赛官网。 6. 鉴于创“芯”大赛作品的特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在作品设计PPT和附件中体现。 7. 不限制参赛作品所使用工具的品牌,型号和版本,由参赛队自行选择,所使用软硬件工具的品牌不影响竞赛成绩。 四、评审办法 1. 创“芯”大赛分为两级评审:初赛评审和决赛评审。初赛评审采用网络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决赛为现场赛,采用答题、答辩及竞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初赛评审方式不要求参赛队员到达评审现场,评委通过参赛作品的电子文档进行评审。如有需要,评委可要求参赛队员通过QQ、微信等通讯工具进行视频、语音远程答辩,以求对参赛队和参赛作品充分了解,做出合理的评审决定。 3. 创“芯”大赛决赛包括三个环节:答题、答辩、竞演。 4. 答题环节。该环节由基础题及上机设计两部分组成。参赛队的每位成员须独立完成基础题,其平均分作为参赛队的基础题成绩;上机设计题分为集成电路设计类(方向:数字、射频、模拟、混合信号)及半导体器件类(无细分方向),参赛队任选其中一个方向并集体完成。此环节的综合成绩排名前50名的参赛队伍晋级答辩环节,其他参赛队伍不参加答辩环节。 5. 答辩环节。所有晋级的参赛队参加答辩环节,答辩内容为初赛阶段提交的参赛作品(选择企业命题的队伍也可以采用自主命题作品)的现场演讲,并回答评委的提问。选取前15个队伍参加竞演环节。 6. 竞演环节:每个参赛队进行路演,并回答评委问题,由评委及现场观众共同打分,得出最终名次。前3名为本届创“芯”之星荣誉的获得者。 五、奖励及资助 (一)大赛组委会奖项设置: 创“芯”大赛决赛设团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团队一等奖15名,前三名队伍获得“创芯之星”,奖金5万元,获奖证书、奖杯,其余队伍奖金2万元,获奖证书、奖杯;团队二等奖35名,奖金8千元,获奖证书;团队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证书;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证书;企业专项奖若干,具体奖项数量及奖金根据报名情况由组委会确定。决赛各个奖项均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校内奖励: 1. 一般情况下,学校将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师生进行表彰与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奖励奖金6000元/队,指导教师奖励奖金2000元/项;获二等奖,奖励奖金3000元/队,指导教师奖励奖金1000元/项;获三等奖,奖励奖金1500元/队,指导教师奖励奖金500元/项。省部级(分赛区)一等奖,奖励奖金800元/队,指导教师奖励奖金400元/项。获二等奖,奖励奖金500元/队,指导教师奖励奖金250元/项。指导教师奖励奖金采取票据报销的方式,获奖指导教师需提供与竞赛指导相关且符合我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正规票据,票据金额超出应获奖金部分不予报销。同一参赛队伍所获奖励以该队所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奖励。 2.对所有符合学校参赛条件并经过学校审核同意参加比赛(以提交作品为准)的参赛队员,参赛队员的报名费用由学校统一资助支付。 3.在决赛中需要出差外地参加竞赛时,根据大赛组委会的安排,研究生院将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金额以正规票据为准),出差标准参照财务处出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研究生,在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项评审时,其获奖竞赛级别按国家级竞赛级别认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广大研究生跨专业、跨学科组队参赛,报名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归口管理单位。 以上通知内容解释权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更多赛事信息请参加大赛官网:ttps://cpipc.chinadegrees.cn/cw/hp/1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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